Monday, November 26, 2007

嘿!这几天不知怎么的,无论是身边的朋友还是自己,大家都事事不顺!先讲自己吧,之前英文老师不是有要求每位学生一定要以英文来写自己的部落格吗?结果大家就不管困难重重,花费多少时间与精神都把这门功课都敢完,只因它是由分数拿的!但,就在上个星期,只因其他班上的学生投诉说这个学期的英文课感觉像在上IT课,所以就发脾气,一副无辜的样子问我们这一班是否有这一回事!?大家的反应当然是---是!她也说,“我教书教了这么多年,一直以来只有学生感激我,没有学生投诉我。没想到这一次教你们,竟然会得到这样的投诉!”
于是,她把原本的WEB PRESENTATION改去了GROUP PRESENTATION。很奇怪,投诉她的又不是我们,干嘛把气出在我们身上?是她要我们给意见啊日,不给有讽刺,给了又要发脾气!再说,现在我们必须在一个礼拜内准备好GROUP PRESENTATION,那,之前拼了命做好的WEB PRESENTATION要来做什么?花这么多钱上网,浪费这么多时间敢出来的东西现在就因一句“CANCEL”而作废!?谁来还我精神费?谁来还我爸的血汗钱?这位老师真的惹人讨厌。
接下来,就在星期五(23/11/2007)那天,我,我的室友(同房)与朋友 一起乘坐电车由WANGSA MAJU LRT STATION 坐至MASJID JAMEK ,再转站到 IMBI(TIME SQUARE)那里,由于朋友第二天要出席东方神起在STADIUM MERDEKA的演唱会,便在HOTEL GRAND OLYMPIC 租了两间价值RM125的房。由于不熟当地路线,我们很快便迷路了。但,自认聪明的我们第一时间当然想到找警察叔叔啦。一路上都有不少警车路过,所以我们便站在路旁等下一辆警车走过!当好不容易终于来了一辆警车时,我们向他挥挥手他没理睬这也没关系了,更夸张的是他竟然对着我们一边驾车一边吐口痰!!!这真的让我有种冲动想拿起路边的石头抛他!!但,毕竟我是个有教养的人,我当然没这么做啦!!但。。。气死人了啦!
接着,好不容易发现到前面就坐落着一座蓝白建筑物,大大地写着…POLIS…!于是我们便鼓起勇气上前去向警察叔叔问路!谁知,连警察叔叔也不知那间HOTEL到底在那里,而且还指错路!结果,还是要一名地位比较高的警官告诉我们!但,很遗憾的,他还是指错建筑物了最后,我们还是到达并且找到那间所谓的HOTEL GRAND OLYMPIC了!而且是全靠的士司机的功劳!我很好奇,为什么一间坐落于警局后面的HOTEL,身为当地当班的警员竟然可以不知?!相反的,的士司机竟比他们还了解!?万一有人报警而警察又不知该地方的话,谁来保护人民的安全?政府“养”他们是为了什么?马来西亚的警察精神真的让我大开眼界!黄明志事件难道还唤不醒大家吗?
到达旅店后,原想CHECK IN的,谁知,旅店服务人员竟然告诉我们没房间了(之前有打电话预定了)!剩下的就只有RM135 的房(原定RM125 EACH)。在一场凌乱又吵架的情况下,我们唯有要了剩下的那两间RM135
的房了。很不可思议的,外表看起来很陈旧的旅店,房间也一样不可见人。用的是七十年代的电梯,走进去每一时刻都在提醒心胆;房间一阵霉味,厕所更是恐怖到家!好在不是本人睡的,要不然不被吓死才怪!
但,让我感到很不服气的是,之前已打电话来订房的为什么会没记录?他们的回复,“之前负责这方面的经理已辞职,所以他们没办法找到原本的记录!”很气人是吧?要不是朋友坚持要这间,我真的不管三七二十一,什么#@%&*都把它骂完出来了!真的很气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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